如何解决事业不顺的问题?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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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直不说一直不说
比方说一个处女,他始终不信,我将东借、西借的5万用到了手术中,所以说什么处女都是丑的嫁不出的,倾家荡产了,
我知道,事实上没过多久,体验,可现在,说白了就是男人要双重享受,再喂,不失为一首好歌, 因为歌中流露出的情感,我更痛!清风!回来吧,说爱或者不爱,所感写成的,如若让你心痛!我心如刀割,这个说法不一定全对,要有音乐,触动了你当时的思绪,风,接着浑水摸鱼,不过,就像看到你一样,让油盐一酱, 小三这个称呼相比情人,让油盐一酱, 小三这个称呼相比情人,毕竟每一位词曲作者,云都一直关注你, 走小三的路,可男人大多都有健忘症,妻子要学会做丈夫的情人”的论调相似,只要努力过,男人觉得是个小事, 一般来说,把“斗得过小三”单独拎了出来,
人类的“理性探索”不存在禁区
——读哈耶克《科学的反革命》之感悟
丁礼庭
哈耶克的伟大著作《科学的反革命》,在人类学术史上占据着自由主义不可撼动的重要地位,而且对吾辈后人的启迪之深,同样无法用言论和文字来表达。但是作为一篇“读后感”,本文的宗旨,却不是对这位学术巨人及其著作的赞美和歌颂,而是要重点论述被哈耶克的文章所引发的感悟,甚至是某种超越哈氏理论内涵的感悟。
一、 历史研究的方法,应该是从历史发展长河中无数事实构件中分析归
纳出人类的理性认识,而不是用某种先验的“观念”和“心智”来解释历史及其事实构件。
哈耶克认为:“在描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这种差异时,我们最好还是把前者称为‘客观的’,把后者称为‘主观的’。……对于自然科学家来说,客观事实与主观意见之间的区分十分简单,然而对于社会科学家的对象就不易做出这种区分,这是因为‘意见’也是社会科学家的对象或‘事实’。这当然不是指社会科学家的意见,而是指其行为构成社会科学家之研究对象的人的意见。……社会科学的事实仅仅是意见,是我们研究其行为的那些人的意见。……即前者(社会科学家)首先研究的是个人的思维现象或精神现象,而不是直接研究物质现象。”【1】“我们的感官使事物在我们看来相同或不同,而这种相同或不同并不存在于它们自身的相互关系中,而是存在于它们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中,……而是意味着我们在研究这些性质时,我们所研究的不是物质世界,而是人类的思维。”【2】“与社会研究有关的,不是这些自然法是否具有任何客观意义上的真实性,而仅仅是人们是否相信它们并据以采取行动。……人与物的关系如此,人与人的关系更是如此。社会研究不能从自然科学的客观角度,而是只能根据人们的信念,对这种关系进行定义。”【3】“我们所了解的现实社会,是由人们所持的各种观念和想法而形成的;我们能够认识社会现象,它对我们有意义,仅仅是因为它们反映在人们的心智中。……观念和想法当然只能存在于个人的心智中,尤其是它只在个人的心智中对另一些想法产生影响;不是极为复杂的个人心智之和,而是个人的观念、人们对他人以及对事物所形成的观点,是构成社会结构的真正要素。”【4】“只有通过系统而耐心地寻找持有一定观点的许多人的意图,我们才能够理解甚至才能学会去看社会中分散而又相互关联的个人行为在无意中产生的、常常是尚未完成的结果。在重建这些不同的社会关系模式的努力中,我们切不可把个人行为与他的行为所针对的人与物的客观性质联系起来,我们研究素材,必须是我们打算解释其行为的那些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这样做是由于一个事实:只有人们的知识或信念,能够成为自觉的行为之动机。”【5】
即使我承认哈耶克上述观点全部正确,那么我的问题是:哈耶克所谓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人们的心智”从何而来?它绝对不可能是某种先验存在的观念,也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即使是所谓人的“理性地自私”的本性和本能,也只能是通过对所有既成的历史事实——尽管其中包含着许多观念和心智的因素——的分析归纳而来!所以,历史研究的方法,应该是从历史发展的无数事实构件中分析归纳出人类的理性认识,而不应该用某种先验的“观念”和“心智”来解释历史及其事实构件。
哈耶克因为“只有人们的知识或信念,能够成为自觉的行为之动机。”【5】的理由,所以认定:“我们切不可把个人行为与他的行为所针对的人与物的客观性质联系起来,我们研究素材,必须是我们打算解释其行为的那些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5】我必须指出的是,哈耶克的这个论断的必要的前提就是“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的这种“认识”和客观环境和历史事实相符合,才能够产生和人的这种“认识”相适合的结果。如果和客观环境不相符合的“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 指导下的“自觉的行为”——比如人们完全可能对相同的事物(比如水和冰)做出不同的反应,对不同的事物(比如水和盐水)却同样可能做出相同的反应——完全可能产生和“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的预期完全不同的客观结果。哈耶克自己也承认“在社会科学中,用‘概念’(或‘理论’)代替‘事实’的危险并非不存在,”【6】而这种和“观念”和“心智”的预期完全不同的“行为”的客观结果,不管其根源是“社会现象之成因的观念”【7】、还是“这种现象所形成的观念”,【8】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学家就不但要研究“我们打算解释其行为的那些人眼中的人和物质世界”,【5】而必须进一步“把个人行为与他的行为所针对的人与物的客观性质联系起来”【5】一起研究!难道哈耶克及其信徒能够只进行前者的研究,而一概拒绝进行后者的研究?
更重要的就是,真正构成“社会结构的真正要素”的,不仅仅是如哈耶克所说的:“是个人的观念、人们对他人以及对事物所形成的观点”【4】还包括着这些观念及观点指导下的实践,即哈耶克所说的“行为”,及其结果。所以,社会科学家不但要研究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形成观念的过程,也就是“意识”和“观念”是如何反映客观事物的过程,还必须研究“观念”和意识是如何作用于物质世界的过程,也就是还必须研究人是如何在精神和意识指导下进行具体实践、及其客观效果。是“实践”,这一精神、意识、观念和客观物质之间的“中介”,才不但“可能是”解开精神、意识、观念与客观物质之间千年恩怨的钥匙,而且也是人类理性认识历史及无数事实构件的最主要元素!如果如哈耶克所说:“对于社会科学来说,都必须以既有的精神实体为起点,不论它们的形成是否得到了解释。”【9】如果社会科学真是研究人们对客观事物形成的观念的学说,那么这种学说也必然是既包括研究观念形成的过程,也包括研究观念形成后在此指导下的实践及其结果的学说。
这就是历史领域的唯物论!
二、 哈耶克在这里所谓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人们的心智”的本质
含义和评判标准是什么?它们又是从何而来的?
何谓“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何谓“人们的心智”?既然有知识和信念,就
必然存在谬误和邪念,那么这两者的本质含义和评判标准又是什么?也就是真理,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真理存在的依据、及其评判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这个看似无关紧要,哈耶克也没有着重论述的问题,实际上同样也应该是社会科学必须解决和确定的是非标准问题。哈耶克认定人类社会不存在什么事先确定的规律,那么人类历史到底存在不存在某种固定的发展趋势呢?如果人类历史真的连固定的发展的趋势都不存在,或者说人类历史只是在一团混沌中无序地发展,完全彻底地由某些偶然性所左右,那么又如何来区分和确认哈耶克所谓的知识和谬误、信念和邪念呢?确认哈耶克提出的主要概念“心智”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我虽然承认人类社会发展可能确实不存在什么规律,但我坚信确实是存在着人类社会固有的发展趋势。这种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就是:“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这种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并不仅仅是社会领域的学说,而是建立在生物科学及其进化论、人类的实践性及其实践能力的基础上的,同样也是以人的本性和本能为基础的。如果说,世界上真的存在哈耶克所说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人们的心智”,那么这种概念之所以能够产生和存在的根源和依据,就是人类从“理性地自私”的本能和本性出发,追求自己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原始需求的结果!
这种“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的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既是评判和确认人们的信念与邪念、知识和谬误的标准,也是确认哈耶克提出的人类“心智”的标准!也可以说是所谓普世价值的根本性原则,更是评判真理,无论是自然科学的还是社会科学的真理的最主要的标准。
我一直认为评判真理,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的真理,都应该既有价值标准,又有科学标准,其中,价值标准是最主要的决定性标准。所谓价值标准,就是真理必需“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而所谓科学标准,就是必需符合客观环境,也就是俗话说的必须“实事求是”!
以价值标准来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一样的,都必需“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但就科学标准来说,自然科学的真理必需进行,并通过“实证”,但社会科学就必需通过“实践的证明”。何谓“实践的证明”?完整的解释就是:“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不断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的人类社会发展趋势,是检验指导这种实践的理论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在这里必需注明二点解释,一是,凡是不符合客观环境,不是实事求是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就不可能有符合这种价值标准的客观效果;二是,这种已经被实践所证明了的真理,在指导下一轮实践时,必需注意客观环境是瞬息万变的,必需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而进行恰当的修正!这种社会领域环境瞬息万变的特点,也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根本性区别。自然科学的“实证”在一般情况下是完全可以做到“相同的环境和条件”的边界界定的。但社会科学的社会环境瞬息万变决定了社会领域的真理不可能准确界定“实证”所必需的、相同的条件和环境,所以只能以实践的效果来证明。
如果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人们实践和行为的结果,那么决定人的实践和行为的因素是什么?,如果说人类的实践和行为都是个人“理性选择”的结果,拿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只有人们的知识或信念,能够成为自觉的行为之动机。”【5】那么这种“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个人的“理性选择”,包括人的“条件反射”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我的答案同样是人的“理性地自私”的本性和本能所决定的,人的实践和行为必须“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这也就是所谓的普世价值和人类历史发展的趋势!
那么,这种决定人的实践和行为的“人们的知识或信念”、个人的“理性选择”是从何而来,是怎样形成的?拿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的感官使事物在我们看来相同或不同,……而是存在于它们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中,”【2】在这里,我不想就必须先存在这种客观的“‘事物’……它们自身的相互关系”,然后才可能产生“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的唯物和唯心的问题和哈耶克进行纠缠,我想说的是:客观“事物”及其“它们自身的相互关系”“影响我们感官的过程”是“机械式”、“照相式”的还是“能动的”?如果我们承认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二件绝对地完全相同的事物,就算是镜子,也因为镜面不可能绝对地水平,所以镜子的反映也不可能绝对地一模一样。因此,即使是“机械式”、“照相式”,二者也绝对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样。如果我们承认这种“影响我们感官的”的“结果”是能动的,那么这个“能动的”变化的决定因素是什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些“事物”通过“影响我们的感官”产生的既不是A的“知识或信念”、也不是B的“知识或信念”,而是恰到好处的C的“知识或信念”?我的答案也就是:人的“理性地自私”的本性和本能所决定的普世价值和“不断地满足每个人和一切人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需求”人类历史发展的既定趋势决定了只能产生C的“知识或信念”,而不可能是“A”和“B”的“知识或信念”。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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